首頁 > 綜合 > 正文

建議單設虐待兒童罪 明確虐待行為定義

2021-10-16 09:24:42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建議單設虐待兒童罪 明確虐待行為定義

  “虐待未成年人行為雖已入刑,但虐童事件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國人大代表王靜成表示,他今年在全國兩會上的建議是,單獨設立“虐待兒童罪”。

  王靜成認為,盡管刑法對虐童行為有所懲治,但還存在問題,包括適用主體對象太窄,對“虐待行為”的法律性定義不明晰,入罪門檻過高——需構(gòu)成情節(jié)惡劣等。

  王靜成表示,很多虐童案并非是監(jiān)護人所犯,而是監(jiān)護人、看護人的朋友、鄰居等熟人,而他們并不是上述虐待罪名的適用主體。

相關閱讀

相關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