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機票退票費用標(biāo)準(zhǔn)很混亂。同樣的日期路程,相同機票價格,然而退票和改簽費用不相同。記者以360元機票為例,有些航空公司退票費是360元(相當(dāng)于機票錢一分不退),退票費最便宜的航空公司是180元。
關(guān)于退票費的爭議很早就有,經(jīng)常就有消費者抱怨:機票退票費是票價的兩三倍,這是霸王條款啊,等等。其實,這里面包含著很多誤解,需要我們澄清。
首先,機票退票費是票價兩三倍,這里面往往有誤解。中國的航空票價是浮動的,提前購買機票者,通常能以三折五折票面價買到機票。一旦退票,就涉及機票價值的重估。一旦臨近登機,機票的價值通常是上浮的。此時就可能導(dǎo)致:即便消費者按照購票價的全額補償,仍不足以相抵本張機票未售出的損失。此時這張機票可能是全價售出,甚至溢價售出。消費者的退票,讓航空公司潛在收益擴大,這方面的損失不可能不考慮。
這種情況下,航空公司可按照票面價格扣除退票費,以此嚇阻乘客隨意改票退票。這就出現(xiàn)“退票費比機票還貴”的奇觀,即機票的票面價格是消費者購票價的兩三倍。
退票費比消費者購機費還昂貴,究境是否合理呢?我個人認(rèn)為,這是合理的。
從航空公司的角度而言,他們希望每一個座位賣出后,能最大限度多賺錢。倘若一張機票打折扣賣出,隨后票還退回,消費者的“賠償”寥寥無幾,那是對航空公司極大的傷害。他們采用訂立標(biāo)準(zhǔn)合的同形式,阻止乘客隨意毀約,是可以理解的。
只要是事先聲明,消費者接受這樣的規(guī)則,就不能以籠統(tǒng)霸王條款來算。在市場經(jīng)濟中,消費者的利益應(yīng)當(dāng)保護,商家的利益也不容忽視。正如在電商行業(yè),也有許多拒絕消費者退貨的行業(yè)。
事實上,在法律規(guī)制下,“退票費比票價還貴”的情形并不多見。退票費通常只是原票價的10%—20%左右,只是乘客購買的機票折扣太低(三折到五折),顯得退票費的比例奇高。實際生活中,倘若退票費超過購買機票的錢,乘客完全可以選對消極誤機,而不是退票返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