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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視點!年底前淘汰置換!事關昆明100萬電動車主

昆明信息港 | 2022-08-18 19:05:58

本月底,云南省電動車商會將牽頭開展昆明市場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屆時,全市將有800余個換購點為非標電動車駕駛人提供以舊換新、報廢回收等服務。預計淘汰、置換工作將持續(xù)至明年4月15日。其間,根據不同階段為廣大車主提供不同的優(yōu)惠補貼方案。

全市100萬輛車要淘汰置換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8月底前公布換購點名單

在云南省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動員大會上,省電動車商會會長周云江介紹,根據昆明市《關于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執(zhí)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7761-2018),所有不符合該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qū)域內生產、銷售、登記,已辦理登記或者已安裝物聯網防盜號牌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qū)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

如今,4年過渡期即將期滿,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勢在必行。此次由省電動車商會牽頭開展的置換工作,旨在避免駕駛人扎堆置換、非標電動車流入二手市場引發(fā)安全隱患等問題。目前,淘汰、置換工作已完成相應工作方案,將于8月底正式啟動。

周云江介紹,根據商會的相關統(tǒng)計和分析顯示,目前昆明市場上等待淘汰、置換的非標電動車約有100萬輛。商會和相關主管部門形成聯動,在主管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淘汰、置換方案,分階段開展“前高后低”的補貼政策,鼓勵車主盡早主動置換非標電動車,錯峰完成淘汰、置換工作。

淘汰、置換工作期間,商會已完成800余個指定換購點的申報工作。所有的指定換購點,均要有銷售品牌授權書、3C強制認證書、商標注冊證書,還需有固定的銷售網點和倉儲、售后服務能力。同時,還需在省電動車商會備案并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參與換購培訓合格后方可開展相關業(yè)務。“屆時,市民在置換非標電動車時,可選擇符合標準的任意換購點進行置換,只需要帶上車輛、相關證件即可完成置換工作。”周云江表示,8月底前,將會公布全市指定換購點詳細名單。

已建成國內規(guī)模最大的自動拆解生產流水線工廠

根據已發(fā)布的相關方案內容,昆明市場非標電動車,將開展“報廢以舊換新”及“報廢回收補貼”等方案進行,根據舊車的情況不同,車輛的補貼價格從200元至1000多元不等,針對無電池空車的情況,也給出了各類不同的方案。

為了鼓勵騎行人盡早置換,補貼方案會分階段調整,即將執(zhí)行的方案中,全額優(yōu)惠方案僅持續(xù)至今年12月31日前。

周云江介紹,為避免非標電動車在置換階段倒流市場、二次銷售,或被丟棄侵占公共空間,此次置換工作中也將做好回收、報廢和拆解處置工作。“為了順利、有序、有效、安全做好此次淘汰、置換工作,商會通過市場化運作,由生產企業(yè)、經銷企業(yè)、協(xié)作企業(yè)、會員企業(yè)等籌集資金10億元,已投入資金近3000萬元,成功建設了目前國內規(guī)模最大、設備最先進,閉環(huán)式、一條龍、一體化、自動拆解生產流水線工廠。”周云江介紹,目前,該流水線工廠已經落地東川產業(yè)園區(qū),實現了回收、停放、運輸、拆解閉環(huán)管理并設計了App,量身定制了防盜搶(含第三責任險)等保險裝置。

“希望淘汰、置換工作啟動后,企業(yè)及經銷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國家標準和商會的行業(yè)自律規(guī)定,按照3C強制認證要求,依法合規(guī)生產銷售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共同維護良好營商環(huán)境和市場秩序。我們也希望市民朋友盡早置換,享受全額補貼優(yōu)惠?!敝茉平f。

淘汰置換范圍行政區(qū)域內所有非標車

昆明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所有非標電動自行車,包含已落戶登記的白底紅字過渡號牌、綠底白字物聯網防盜號牌、藍底白字小號牌和無牌車輛(其他州市號牌的車輛、信息不清或有篡改痕跡的、來源不明的車輛不參與此次換購)。

淘汰置換方式(部分車型)

“48V12A”

電池容量車型

采取“報廢以舊換新”的方式置換,可享受以舊換新廠商補貼50元,防盜服務(丟車包賠+第三方責任險)300元,共享騎行卡(或其他同等價值產品)100元,合計補貼為450元/輛。

采取“報廢回收補貼”的方式置換,也就是騎行人選擇整車只報廢、不換車,按照方案可獲得直補300元騎行卡的相關優(yōu)惠。

無電池空車選擇以舊換新,可享受保險補貼300元,如果只報廢、不換車可獲得200元騎行卡。

“60V20A”

電池容量車型

采取“報廢以舊換新”的方式置換,可享受以舊換新廠商補貼250元,防盜服務(丟車包賠+第三方責任險)300元,共享騎行卡(或其他同等價值產品)200元,合計補貼為750元。

采取“報廢回收補貼”的方式置換,也就是騎行人選擇整車只報廢、不換車,按照方案可獲得直補800元騎行卡的相關優(yōu)惠。

無電池空車選擇以舊換新,可享受保險補貼500元,如果只報廢、不換車可獲得500元騎行卡。

“72V45A”

電池容量車型

采取“報廢以舊換新”的方式置換,可享受以舊換新廠商補貼400元,防盜服務(丟車包賠+第三方責任險)300元,共享騎行卡(或其他同等價值產品)300元,合計補貼為1000元。

采取“報廢回收補貼”的方式置換,也就是騎行人選擇整車只報廢、不換車,按照方案可獲得直補1300元騎行卡的相關優(yōu)惠。

無電池空車選擇以舊換新,可享受保險補貼300元與抵用券100元,共計400元補貼,如果只報廢、不換車可獲得500元騎行卡。

※新聞延展

新國標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25公里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執(zhí)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GB17761-2018)?!兑?guī)范》明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qū)域內生產、銷售、登記。

根據《規(guī)范》,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電動自行車從根本上說是帶有電動助力功能的自行車,應當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征,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如果沒有腳踏騎行功能,電動自行車在產品形態(tài)、動力來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與電動輕便摩托車不存在本質的區(qū)別,也就無法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規(guī)范》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降低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火災事故的風險,以確保起火后能夠延緩車輛燃燒蔓延速度,為人員逃生和外部施救爭取更多的寶貴時間,盡可能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李瑞瑩 實習生:劉濤

編審:周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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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電動自行車 以舊換新 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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