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喝酒了,叫來朋友幫忙開車送回家是常有之事,可如果把喊來的朋友又灌醉了還讓其開車,不只太荒唐,還涉嫌危險駕駛。5月4日晚,龔家灣交警大隊在轄區(qū)開展酒駕夜查專項行動時,查獲了一起酒后幫朋友代駕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23時49分許,正在晏家坪開展酒駕夜查行動的執(zhí)勤人員發(fā)現(xiàn),一輛紅色轎車駛近檢查點前突然剎車,在機動車道內向后倒車,慌亂之間與其他車輛發(fā)生了剮蹭。執(zhí)勤人員立即上前查看情況,豈料紅色轎車的駕駛人滿嘴酒氣。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結果顯示為91毫克/100毫升。執(zhí)勤人員遂帶其至相關醫(yī)院提取血樣,做更進一步的血液酒精含量鑒定,最終結果,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0.21毫克,已達醉駕標準。
經了解,醉駕人秦某并不是該車車主。事發(fā)當晚,車主因和朋友聚會時喝了酒,遂請秦某前來幫他代駕。而秦某來后,沒有經得起酒的誘惑,也端起了酒杯。喝完酒后,看到夜已深,秦某便心存僥幸,認為道路偏僻,不會遇到交警,便酒后駕車。沒想到,他正好遇見了正在開展酒駕夜查行動的龔家灣交警大隊民警。
秦某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不僅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還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