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饞你身子好久了”“想把你壓在床上”……一張張小朋友的照片上,被P上了如是文字,變成了“想約”“開車”的表情包。在某App上,類似的萌娃表情包的介紹中,不乏“撩漢/撩妹套路”“情侶開車表情包”這樣的描述。
作為某生活方式平臺此App的深度用戶,董小夢(化名)覺得,這些小朋友長大后,絕不會想看到自己照片上有這樣的標簽。她檢索了幾張兒童軟色情表情包進行舉報,沒想到,卻因為先瀏覽了相關內容,在首頁被推薦了更多類似的表情包。
當下,表情包已經(jīng)成為不可或缺的社交語言之一。但軟萌的兒童與帶“顏色”的文字組合在一起,還是引發(fā)了很大爭議。董小夢認為,平臺擔責、法律施壓,才能遏制這種現(xiàn)象。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認同“表露欲望用小孩做載體,令人不適”。有的網(wǎng)友就反駁說,“用就用了,別管太多。”
萌趣外衣下的兒童軟色情表情包
為什么明明是“虎狼之詞”,卻要被包裝成“童言無忌”?
“在兩性關系里把自己弱智化、把情欲理解為‘可愛’。”這條評論被網(wǎng)友認為是“導致兒童軟色情表情包泛濫的最大原因”。
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宗益祥博士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wǎng)記者采訪時表示,表情包本身作為一種社交語言,具有替代和超越一般語言文字的獨特意義,比如開場寒暄、緩和氣氛、表達友好、終止談話等意猶未盡的意涵。而萌娃表情包將萌和趣融合在一起,達到了此處無言勝有言的溝通效果。
心理咨詢師冰千里從心理動力學的角度分析說:“把羞于啟齒的、不好的需求,通過弱小的孩子來發(fā)聲,會降低人們內心的羞恥感和恐懼。”
在冰千里看來,兒童軟色情表情包背后有人性的“隱秘”。“缺乏開放的性教育,一昧地壓抑、打擊、克制、回避,讓人們潛意識里將自己內心的‘性需求’隔離。”他說,然而,因為內心深處又有對性的本能“渴望”,隔離與渴望形成了沖突,既想毫無顧忌地表達性,又想避免羞恥感,因此,對性的表達進行“偽裝”是最好的呈現(xiàn)方式。
可即便這些可愛的表情包把“性”進行了“偽裝”、讓這些圖片及動圖顯得不那么“扎眼”,宗益祥仍指出:“萌趣化的兒童色情無論采取何種傳播形式進行包裝,都已觸及法律、道德底線。”
民法典第四編人格權編中,對公民的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與互聯(lián)網(wǎng)緊密相關的問題進行了規(guī)制。北京師范大學未成年人檢察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何挺教授認為,這類軟色情表情包侵犯了這些兒童的人格權。
何挺表示,對于每個公民來說,制作和使用表情包時,必須考慮到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要求。根據(jù)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是包括全體成年人在內的所有人的責任,全社會應當樹立關心、愛護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應當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這一點,在網(wǎng)絡世界中也是同樣。”何挺說。
侵權容易維權難
黃女士從不在社交平臺曬孩子的正面照。“可以在朋友圈分享故事,但是要保護他們的安全。”黃女士說,“有的寶媽也嘲笑過我,說打了碼發(fā)朋友圈,不如不發(fā)。”
黃女士的顧慮并非杞人憂天?;ヂ?lián)網(wǎng)并不是家庭相冊,也不是日記本。“曬娃”導致個人信息泄露的案例,并不鮮見。萌娃照片一旦上網(wǎng),怎么使用就有些“不可控”。
在短視頻平臺上,天天爸爸曬女兒日常的視頻賬號已經(jīng)吸引了225萬粉絲。天天爸爸正在準備上架天天的“官方”表情包,但另一方面,他已經(jīng)注意到不少假借天天名義打廣告的商品。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俊武律師表示,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法定代理人就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一般即是其父母。所以,如果萌娃博主是把自己小孩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確實涉及對孩子肖像權的利用,但因萌娃博主本就是小孩的監(jiān)護人,其有權代小孩處理肖像,一般不構成侵權。
“誰會用自己孩子的照片做這種表情包呢?”黃女士覺得,現(xiàn)在一些看著低俗的兒童表情包,大多都不知道誰做的,用的人可能也沒意識到不妥。
在此App上,有的博主往往會設計一系列類似表情包,“撩”起人來步步為營。用戶想要獲取全套必須點贊、關注,為博主增加人氣,或是私信添加好友獲取原圖,成為博主的下一個“獵物”。隨便加幾位,點開朋友圈就是微商廣告。
而檢索淘寶,有各種“萌娃”表情包在售,價格不一。某個韓國童星的表情包已成為打包售賣的商品,100張賣1.49元,而第四檔的套餐足足有520張,標價為6.88元。該店鋪同時有多套表情包在售,月銷件數(shù)最高100+。
中青報·中青網(wǎng)記者詢問商家上述表情包是否會侵權時,店主的回應是:“都是網(wǎng)上搜集的,不會。”
周俊武也表示,不少網(wǎng)友自發(fā)地使用這些童星的照片制作表情包,容易被更多網(wǎng)友傳播。而“商家更多地選擇外國童星,也是因為被權利人知悉的可能性更小一些,包括權利人維權成本也更高”。
網(wǎng)絡平臺如何擔責
在此App2020年2月更新的《社區(qū)規(guī)范》中,明確要“抵制一切色情低俗內容”,包括“以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語言描述性行為、性過程、性方式的內容”。而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專章中,則規(guī)定:“涉及未成年人色情低俗的”將被平臺“嚴肅處理”。
然而,記者注意到,不少有兒童軟色情之嫌的表情包在2019年就被上傳至該App。記者嘗試對其中一條鏈接進行了舉報。圖中一個學齡前小女孩躺在床上,被P上了“來吧!禽獸!我準備好了”的文字,而推廣文案的表述則為:“邀請你床上狂歡。”
不到兩分鐘,該平臺就回應稱“您舉報的表情包已被處理”,但并未標明處理方式和結果。隨后,記者重新檢索這條鏈接,發(fā)現(xiàn)該鏈接依舊可公開顯示。
“如果商家沒有向童星方取得許可而擅自使用他們的肖像用于營利,屬于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周俊武說,有的軟色情表情包,是把照片、文字、圖樣等綜合在一起,可能關聯(lián)兒童本人形象與色情印象,或配文本身也可能構成對兒童的侮辱,這些情況都可能造成兒童社會評價降低、名譽貶損,從而侵犯兒童名譽權。
在何挺看來,包括一些App等網(wǎng)絡平臺運營者在內的網(wǎng)絡產(chǎn)品和服務提供者,需要承擔起未成年人保護相應的企業(yè)責任。對用戶發(fā)布在平臺的內容,要進行監(jiān)管、過濾。如果發(fā)現(xiàn)用戶發(fā)布、傳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處置措施。
去年新修訂的未成人保護法中,增設了“網(wǎng)絡保護”專章。其中,第77條明確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wǎng)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wǎng)絡欺凌行為。
何挺認為,這些平臺要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訴和舉報渠道,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訴、舉報。根據(jù)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如果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網(wǎng)絡產(chǎn)品和服務提供者可能要承擔高額罰款,甚至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至于當下社交平臺上對這類問題的關注和討論,何挺覺得,對社會公眾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啟示。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事件,可能發(fā)生在日常生活或者網(wǎng)絡世界一些不經(jīng)意的角落。”他說,如何提升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識并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積極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的公民職責,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