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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網6月20日訊 (記者陳靈 黃耿煌 通訊員周明蓉 尤慷臨)員工辭職后,和公司沒有了實際勞動關系,不具備參保資格,但請公司幫忙繳社保,還申領了生育津貼。這樣的做法看似你情我愿,實際上已涉嫌違法。日前,南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溪美中隊破獲一起醫(yī)保詐騙案,已辭職的員工請求幫忙,公司出于“善意”隱瞞事實“代繳社保”,最終均觸犯法律。
6月8日,泉州市醫(yī)保中心在泉州市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申報領取劉某生育津貼時發(fā)現疑點,隨即將該線索提供給南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溪美中隊。警方開展核查工作,通過上門稽核、現場走訪及聯合市場監(jiān)管部門協查等方式,確定劉某系掛靠該公司繳納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并于今年3月領取了24245.39元生育津貼。獲得關鍵線索后,辦案民警立即布控抓捕,于6月9日在南安霞美一民宅內將劉某抓獲。
到案后,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2021年5月,劉某從該公司離職,老公陳某仍在該公司上班。2022年3月,當劉某準備懷孕時,找到了該公司負責人鄭某,經過雙方協商,鄭某通過扣除劉某老公陳某每月500元工資的方式,替劉某繳交基本醫(y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通過劉某的供述,民警立即找到鄭某、陳某,為兩人講解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說明利害關系,勸誡兩人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經過民警做工作,6月11日,鄭某、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虛構、編造參保人員信息參加生育保險;以掛靠等方式,虛構勞動關系參加生育保險;未依法如實申報生育保險繳納基數;偽造、變造病歷、票據等相關材料領取生育保險待遇均是違法行為,騙取生育保險待遇屬于欺詐行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