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因前后兩次變更2021年度審計機構,奇信股份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2021年12月10日,奇信股份披露了《關于聘任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不再續(xù)聘天職國際所,擬聘任中興財光華所為2021年度審計機構,聘期為一年。關于改聘審計機構原因,奇信股份表示,是綜合考慮并結合自身發(fā)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服務審計需求等。
但在2022年2月17日,奇信再披露《關于擬變更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經(jīng)與中興財光華所友好溝通,奇信股份擬改聘天職國際所擔任2021年度審計機構。關于再次聘任天職國際所,奇信股份解釋是因為中興財光華審計任務繁重及人員調(diào)動困難,而天職國際對公司業(yè)務較為熟悉等。
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要求奇信股份對以下問題進行詳細說明。
其一,解釋關于前后兩次變更審計機構原因等。
(1)結合自身發(fā)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服務審計需求等因素,詳細說明首次變更2021年審計機構的原因。
(2)請詳細說明不再續(xù)聘天職國際所后又再次聘任其作為2021年審計機構的理由是否前后矛盾,公司自身發(fā)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服務審計需求是否發(fā)生重大變化,以及在兩個月時間內(nèi)頻繁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是否審慎、是否進行了充分的評估和溝通。
(3)結合兩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詳細說明前后兩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原因的合理性。
其二,說明中興財光華所已開展的年審工作的具體內(nèi)容、工作進度,管理層與中興財光華所就年審相關事項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審計過程中是否存在審計范圍受限或其他不當情形等,并請中興財光華所就被更換的具體原因、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及是否做好前后任會計師溝通工作作出說明。
其三,請?zhí)炻殗H所說明是否已對公司2021年度審計涉及的工作內(nèi)容及范圍進行了充分的了解與評估,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臨的風險,是否與前任審計機構開展必要的溝通。同時結合對公司2021年年審的具體時間、人員安排及其履職能力等詳細說明是否有充分時間保證年審項目的順利開展及關鍵審計程序的充分執(zhí)行。
其四,請公司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就上述兩次變更年報審計機構的原因進行核實,并說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項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多次變更。
資料顯示,奇信集股份成立于1995年,注冊資本人民幣約2.25億元,2015年12月登陸深交所上市。公司主營業(yè)務為項目建設總承包、室內(nèi)裝飾創(chuàng)意設計與施工、建筑幕墻施工、物聯(lián)網(wǎng)綜合解決方案、健康環(huán)境綜合解決方案等。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2月14日,奇信股份因大額資金流出、業(yè)績下滑等原因收到深交所關注函,截至今日,關于1.31億元資金被占用超一年,奇信股份尚未作出回復。
2022年1月29日,奇信股份披露《2021年度業(yè)績預告》,預計2021年營收11億元~15億元,上年同期營收約21.1億元,同比下降6.1億元~10.1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凈利潤虧損9億元~13.5億元,上年同期虧損5.55億元,同比下降62.15%~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