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鐵上刷手機,是乘客打發(fā)通勤時間的一種方式。而隨身攜帶移動充電寶給手機“續(xù)電”,也成為部分乘客的出行必備。近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其中的擬禁用移動充電寶引發(fā)網友關注。3月2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西安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已關注到相關網絡評論,目前處于意見征求階段,正廣泛采納民意中,以最終發(fā)文為準。“有些人理解錯了,不是不讓帶(移動充電寶),是不讓使用。”
北青報記者查詢以往報道了解到,由于在多地的軌道交通系統中,都出現了為數不多的充電設備在充電中突然爆炸、冒煙等事故,我國多地曾呼吁乘客“乘坐地鐵時請盡量不要使用移動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
西安發(fā)布軌道交通乘客守則
擬禁用移動充電寶引關注
3月26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fā)布一條關于征求《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該《守則》主要包括票務管理、乘客禁止行為、文明乘車規(guī)范、應急管理等內容共計十七條。其中第七條“乘客進站乘車禁止下列行為”中,第十二項即“在車站、列車上吸煙、點燃明火、使用移動充電物品”。
據悉,該《守則》將在西安市交通運輸局、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官網以及“西安大交通發(fā)布”“西安地鐵”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請公眾登錄相關媒體查看《守則》,并于3月26日~4月1日期間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以便我們進一步修改完善,為廣大公眾提供更優(yōu)質的地鐵出行服務。”通告稱。
該通告發(fā)出后引發(fā)網友關注。“為什么要限制移動充電寶?”“不用充電寶,手機沒電了怎么出站?”有網友評論稱。還有網友評論稱,“充電寶可以放在包里或者口袋里充電,工作人員怎么能查到乘客有沒有用充電寶在充電?”
西安市交通運輸局:
現處于意見征求階段以最終發(fā)布為準
3月29日,北青報記者致電通告上的咨詢電話,一工作人員表示已關注到相關網絡評論,近日接到過市民對“擬禁用移動充電寶”的電話反饋。
“有些人是理解錯了,按照《守則》內容,不是不讓帶移動充電寶,是不讓使用。肯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F在處于意見征求階段,我們看一下大家意見,根據市民反饋和現實情況去解決問題,之后會有正式的文件下發(fā)。”該工作人員表示。
隨后,西安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以最終的發(fā)布為準,不要把這個當成一個規(guī)定,現在是征求意見階段。”
多地地鐵曾建議乘車期間
不要使用移動充電寶
目前,在公共交通領域,飛機對充電寶的使用有明確的規(guī)定。2014年8月7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fā)布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guī)定的公告,其中第五條規(guī)定明確表示“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上述規(guī)定同時適用于機組人員”。除了飛機以外,我國多地地鐵在乘客乘車中移動充電寶的使用也有相關的呼吁或建議。
北青報記者查詢以往報道了解到,2014年,據媒體報道,由于在全國各地的軌道交通系統中,都出現了為數不多的充電設備在充電中突然爆炸、冒煙等事故,廣州地鐵建議乘客不要在地鐵上使用移動充電寶。“地鐵屬于人員密集場所,大多數乘客在充電時都會放在包中或者是口袋里,密閉的環(huán)境中容易使移動電源過熱造成損壞,從而引起冒煙、爆炸的情況。一旦發(fā)生這樣的事件,容易造成恐慌,甚至對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引發(fā)次生危害。搭乘地鐵時,請大家以安全為重,不要使用移動電源給電子設備充電。”報道稱。
2017年,據媒體報道,上海地鐵官方微博曾發(fā)布一安全提醒稱,“地鐵屬于人員密集場所,乘客乘坐地鐵時請盡量不要使用移動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以免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意外。另外,應購買有質量保證和企業(yè)信譽的廠商生產的移動電源。”
2017年,武漢也對乘客攜帶的充電寶進行相關限制。新版《武漢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新增規(guī)定,不得攜帶容量之和超過2萬毫安的充電寶、鋰電池搭乘地鐵。據媒體報道,這一標準和乘飛機禁止攜帶的充電寶容量標準是一致的。(文/本報記者 張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