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雙11”“雙12”……伴隨著五花八門的購物節(jié)一同到來的,還有若干年前為大眾所熟悉的“短信轟炸”。只不過,這次卷土重來的“短信轟炸”披上了“網購營銷”的外衣,讓消費者不堪其擾。而被短信轟炸的網友紛紛發(fā)帖吐槽,“求放過”。
垃圾短信問題由來已久,且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勢。日常生活中,那些我們一兩年前光顧過的店鋪,至今仍堅持不懈、不分晝夜地發(fā)來廣告;在電商平臺光顧過甚至僅是搜索、瀏覽、收藏過的店鋪,也免不了收到促銷短信;更有甚者,部分消費者既沒有買過商品也沒有收藏關注,卻依然能收到一些商家的促銷短信……一邊是消費者叫苦連天,另一邊商家卻肆無忌憚。雖然一些短信顯示可以退訂,被騷擾還得自己花錢退訂,但如能花錢免“災”倒還好,可退訂也并不意味著可以高枕無憂,一些促銷短信還會照常發(fā)過來,甩也甩不掉。
“誰來管管垃圾短信騷擾”已成為許多網友的共同心聲。為何垃圾短信難以根治?究竟是沒“法”治,還是沒辦法治?事實上,針對此問題,并非無法可依。比如,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對此都有相關規(guī)定。治理垃圾短信,難在如何對商家進行監(jiān)督和懲戒。因為這涉及商家的利益產業(yè)鏈,加之違法成本較低,監(jiān)管難度較大,已經成為社會頑疾。
垃圾短信屢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無非“利益”二字。即便未經同意發(fā)送廣告騷擾短信有違法風險,即便顧客的反映并不好,但仍有大量商家抱著“廣撒網,總有魚兒被套住”的心態(tài),紛紛通過“短信轟炸”進行營銷。畢竟,多給一個人發(fā)短信花不了多少錢,卻有可能多一個顧客。而由于違法成本低,維權和執(zhí)法成本太高,使得垃圾短信發(fā)送者無所忌憚。
老百姓苦騷擾短信久矣!治理垃圾短信問題,拷問治理智慧,更關乎百姓生活。誰來管?如何管?這需要更深入的研究、更具體的舉措、更實在的成效。對此,既要提高違法成本,依靠監(jiān)管部門打破其利益鏈,也要向技術要辦法,加強監(jiān)管,強化個人信息保護。譬如,通過大數(shù)據等技術手段進行精準攔截。對于個人信息的利用,更要避免“一次授權、終身被擾”。同時,要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簡化投訴流程,提升消費者投訴積極性。無論如何,期待“短信轟炸”早日休,盡快還消費者一片清凈空間?! ?(張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