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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存量房房源掛牌前需備案并進行房源核驗

新華網 | 2020-12-14 11:26:55

記者從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獲悉,2020年12月15日起,上海將對經紀機構通過門店、網站等各類渠道發(fā)布的擬出售存量房房源信息進行核驗,通過核驗的房源信息將自動獲得相應的核驗編號及二維碼。

房源信息虛假,低價房源“釣魚”,網簽后發(fā)現房源被限制交易……近年來,在二手房交易中,信息不對稱給買賣雙方帶來諸多交易風險。此次上海要求存量房房源掛牌前需備案并進行房源核驗的舉措,將提升房源的信息透明度,保障存量房的交易安全。

根據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存量房房源核驗及信息發(fā)布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存量房房源核驗及信息發(fā)布操作規(guī)范(試行)》,自12月15日起,上海市的房地產權利人在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存量房前,將由受托經紀機構登錄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系統(tǒng)并提交房源核驗申請,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據不動產登記系統(tǒng)與備案系統(tǒng)共享信息,進行房源信息校驗。

房源核驗的內容包括:反饋房屋的權證號、坐落、建筑面積等基本信息,核驗權利人信息是否與不動產登記簿信息一致;核實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登記、租賃登記、異議登記、單雙方預告登記、文件登記、查封登記等不動產登記信息。上海“網上房地產”網站將發(fā)布通過房源核驗或復核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包括小區(qū)名稱、房屋所在區(qū)域、建筑面積、用途、抵押狀況、擬售價格、受托經紀機構、核驗編號等。對于一套房源委托多家經紀機構掛牌的,“網上房地產”網站將展示所有通過該房源核驗的受托機構掛牌信息。

經紀機構發(fā)布受托存量房房源信息,需明確標示房源核驗二維碼,不得對外發(fā)布未通過核驗的房源信息。購房人可用手機掃描經紀機構發(fā)布的房源信息上的二維碼,獲取核驗編號,到“網上房地產”網站核實房源信息。存量房房源必須先進行核驗才能進行網簽。

若經紀機構或個人未如實填寫所售房屋價格,申請承諾書未按規(guī)定簽字存檔,或存在不按規(guī)定展示二維碼等違規(guī)行為,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將采取撤銷委托備案、書面警告、納入誠信記錄、暫停網簽密鑰等監(jiān)管措施。

  • 標簽:房源核驗,存量房,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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